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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首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8-23 16:53:25 阅读次数: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专家的通知》(教师〔2007〕287号)精神,经过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省教育厅决定:郑州外国语学校王玉合等同志为河南省首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专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冯新瑞等同志为河南省首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特邀专家(具体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专家库从即日起建成并开始供我省各地使用。登录http://zjk.open.ha.cn,即可查询有关信息。登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请与胡志勇同志联系。电话:0371—65945216。

    二、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对教师教育专家适时进行调整。任期内尽职尽责且具备新任专家条件者,可连选连任;对不履行教师教育专家职责的,要取消专家资格。

    三、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专家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积极开展教师教育方面的调查研究,向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提出教师教育方面的建议。同时,要努力完成省教育厅布置的教师教育工作任务;根据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的邀请,开展教师教育工作。

    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创造条件,热情服务,积极支持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专家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附件:1.河南省首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专家名
            2.河南省首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特邀专家名单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