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加快河南省重点学科(以下简称省重点学科)建设,进一步提高我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我厅拟遴选建设第七批(2008-2010年)260个左右省重点学科,并从符合条件的二级学科省重点学科中,按照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确定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的基本原则 通过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鼓励创新、重点建设、公正竞争、择优遴选,推进学科建设,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及科技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河南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撑。 1.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和建设创新型河南的战略部署,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重点支持与我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紧密相关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巩固人文、社科、自然科学以及工程技术等基础或传统优势学科,培育有发展潜力的学科;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统筹不同区域、不同学校及不同学科发展的需要。 2.通过公正竞争,择优遴选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和引领作用的学科,其总体水平应居省内或所在区域同类学科前列,并在国内有一定的影响,能带动我省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申报条件 按照《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726号)的规定,本批重点学科评选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包括新增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一般按二级学科(不含自主备案点)申请,医学门类中的内科学、外科学可按三级学科申请,未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按一级学科申请。 (一)申报资格 在2005年(含2005年前)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或在2003年前(含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可无限额申报。对2005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各高等学校按本校当年新增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总量的30%申报。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但截止2008年7月有三届以上(含三届)本科毕业生的高等学校,择优推荐1—2个优势特色学科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应有鲜明的学科特色,承担着国家、省(部)重大研究项目,已取得较高水平的成果,成果转化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成绩显著。 2.应拥有学术造诣深、在国内乃至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有一支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术团队。 3.应有完整的研究生或本科生培养体系和完善的培养计划,人才培养质量高。 4.学科平台条件居省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有较强的支撑相关学科的能力,有良好的图书文献和现代化信息保障体系。 5.学术气氛浓厚,高水平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 三、评选工作的组织与方法 本批省重点学科评选工作采取学科点申请、学校审查和推荐,同行专家评议和行政审核批准的方法进行。 四、其他要求 1.第六批省重点学科验收评估合格的学科点不需重新申请,直接作为第七批省重点学科;未通过验收评估的学科点须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不参加省重点学科的申报和评选。 2.本批省重点学科的评选不接受高等学校与高等学校、高等学校与科研单位的联合申请。申请材料中只限填写申请单位在编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以及本单位授予的博士、硕士学位情况。 3.为保证此次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本批重点学科评选工作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请单位的申报资格。 五、申报材料的报送及时间安排 申请省重点学科的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重点学科(2008—2010年)申请报告提纲(见附件1)1式10份; 2.河南省重点学科(2008—2010年)申请表(见附件2)1式10份; 3.申请学科符合条件说明(见附件3)1式2份; 4.申请学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1式2份; 5.申请学科基本数据表数据库光盘文件1式2份,文件录入要求见附件5。 所有附件从河南省教育厅网站的“重点学科建设网页”中下载。申请报告与申请表合订,报告在前,申请表在后。申报材料请于2008年6月10日前报送到河南财经学院中州商务酒店805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张 驰 陈小玲 联系电话:0371-63523218
附件:1.河南省重点学科(2008—2010年)申请报告提纲 2.河南省重点学科(2008-2010年)申请表 3.申请学科符合条件说明 4.申请学科名单汇总表 5.申请学科基本数据表数据库文件录入要求
二○○八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