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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06年毕业借款大学生按时付息率为97% 未及时还款者将在媒体上公布个人信息

发布时间:2008-1-24 16:48:34 阅读次数:

    2006年6月,我省近8000名借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走向社会,按时付息率为97%。但截至2007年12月20日,尚有241名借款学生共拖欠利息3.8万元,拖欠期限超过一年。省教育厅近日发出公告,催收这些毕业生的利息。

  省教育厅表示,对逾期不还且不与高校联系者,其违约信息将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教育部大学生学历查询系统等社会征信系统;同时将适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违约者的个人信息。

    据了解,自2005年,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与省教育厅合作建立了“高校参与管理、激励约束并重、各方共担风险”的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2005~2007三年间,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共向我省91所高校的24.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贷款16.6亿元。2006年6月,近8000名借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走向社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后应由本人负担助学贷款利息,并按时偿还本金。

(来源:教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