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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让十七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2007~2008学年的初中思想品德课、高中思想政治课使用现有教材,但教师授课时须增加有关十七大精神的内容。目前,教材编写单位正对教学内容进行修订,2008年秋季开学后,未能根据十七大精神修订的教材不得继续使用。
据了解,这是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初中思想品德课、高中思想政治课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的内容,是各中学使用现有教材进行教学的指导。
为了在教学中全面准确地贯彻十七大精神,指导意见分为“要求”和“提示”(或“建议”)两个层次。“要求”部分力求“少而精”,大多采用十七大文件的原文,这是教学中必须达到的要求。“提示”(或“建议”)部分是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建议,是对教学过程的指导,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指出“要求”中的要点与教材内容的结合之处,目的是帮助教师掌握教学过程中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切入点;二是有选择地列举十七大报告的重要论点,目的是帮助教师在实现“要求”时更好地把握着力点;三是说明教学方法,目的是为教师教学提供方法上的指导。
(来源:教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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