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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得自称“大学”

发布时间:2008-4-28 15:26:28 阅读次数:

    非学历教育机构今后自称为“大学”“本科”将被视为违规行为。省教育厅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高校于4月15日前到省教育厅办理今年招生章程审核备案手续。

    省教育厅强调,各院校及机构的宣传内容要注明学历或非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一律不准使用“大学”“本科”等字样,只能用“进修班”“培训班”“学习班”“专修班”“复习班”“辅导班”等。

    非学历教育只能颁发“进修结业证”或其他写实性学习证明,对非学历教育学生(员)只能发放“入学通知书”,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使用“转户粮关系”字样。

(来源:教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