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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用3年至5年时间,使我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实现以定位准确、功能齐全、运转正常、效果良好为主要特征的标准化,使部分基础较好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在服务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更好地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记者昨天获悉,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标准化、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在对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现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本地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实现标准化规划和争创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计划。在经费投入上,市、县两级要根据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实现标准化、争创示范性的实际需要划拨专款,加强建设,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为本地教师培训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通知要求,省辖市教育局负责本地“河南省标准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评估认定。所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经评估认定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的省辖市,方可向省教育厅申请备案。省教育厅抽查合格后分别颁发“河南省标准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证书。
据介绍,省教育厅直接负责“河南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评估认定,并颁发奖牌。所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经评估认定全部实现“标准化”要求的省辖市,方可向省教育厅申请“河南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评估认定。“河南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计划评估认定30所左右。每个省辖市申请评估“河南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数量不得超过所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总数的35%;不足1所者,如果条件达到要求,可申请1所。
(来源:教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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